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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平市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2018-03-01 09:53 南平人事人才网 http://nanping.huatu.com/ 文章来源: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读】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2018年南平市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701742111,更多福建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关注福建华图微信公众号:fjht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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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平市2018年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公告

  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转发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委办〔2018〕11号)精神,由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会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南平市2018年基层党群工作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与对象条件

  1.2018年全市计划选拔基层党群工作者800名左右,其中:

  (1)从已报名申请并参加2018年福建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资格考试人员中选拔160名左右;

  (2)从应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往届返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中选拔640名左右。

  选拔岗位计划数全市统筹、统一安排。

  2. 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志愿服务基层;(3)品行端正,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5)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为大专以上学历;(6)2018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选拔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省上统一选拔的2017届在岗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等)以及南平市民政部门公开招募的2017届在岗服务的乡镇(街道)养老救助协理员;(6)南平辖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选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的是全日制学历,即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5. 选拔对象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等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8年3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6. 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7. 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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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ng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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