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8 08:33:09 公务员考试 https://f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南平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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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人事网发布2015年南平市公务员考试行测之反垄断法,南平人事网为考生提供新及时的招考信息、全面的备考资料及有效的辅导课程。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
“经营者集中”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三大类垄断行为。经营者集中是伴随着市场竞争而必然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它对市场竞争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引起了很多国家的关注,如何规制经营者集中使之扬长避短,便成为各国反垄断法不懈的追求。我国《反垄断法》在其以“经营者集中”为题的第四章对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作出规定。这一章共有11条,内容包括:“经营者集中”的概念(第22条);申报(第21条);免除申报的条件(第22条);提交申报的材料(第23条);补交申报材料(第24条);阶段审查(第25条);第二阶段审查(第26条);审查中考虑的因素(第27条);禁止集中和豁免的规定(第28条);附加条件的决定(第29条);决定的公告(第30条);国家安全审查(第31条)。
一、经营者集中的概念
根据反垄断法第20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并;(2)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者足够数量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3)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可见,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经营者集中,不仅包括企业法上的企业合并,还泛指一个经营者对其他经营者产生支配性影响的所有形式,包括取得其他经营者足够数量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实质性资产、经营者之间通过委托经营、联营等方式形成控
制与被控制关系、经营者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其他经营者的人事等。
但是,就资产并购来说,如果一个企业要取得对另一企业的控制权,它一般应当取得50%以上的资产。就取得足够数量有表决权的股份来说,因为在企业股份处于市场流通的情况下,一个企业一般不需要取得另一企业50%的股份就可以对之施加支配性的影响。因此,法律上应对可施加支配性影响的股份提出一个量化标准,以提高法律的透明度,使企业能够对其法律行为的后果有可预见性。
二、经营者集中的实体控制标准
我国《反垄断法》的许多规定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即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这里存在较大的问题,因为任何企业并购活动对于相关市场和相关企业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影响。需要随着经济发展和反垄断实践经验的总结,不断地将这些规定具体化。2008年8月3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和申报程序。其中第3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lOO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三、经营者集中豁免事由的细化
我国《反垄断法》没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豁免制度,而是在第28条通过“但书”形式规定不予禁止的情形。该法第28条规定,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集中对竞争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做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上述规定存在过于简单、类型化不足的缺陷。从美国和德国的反垄断法及司法实践来看,即使某一经营者集中可能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但因存在着一些积极的因素,因而对该经营者集中并不会绝对地禁止。从德国和美国的立法及实践来看,这些积极的因素主要包括:(一)改善市场竞争条件;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这不是指企业通过合并可以提高自身某些方面的竞争优势,而是相关市场上竞争结构的改善。例如,一个经营者集中虽然一方面加强取得企业的市场地位,但是如果没有集中,被取得企业得被迫退出市场,这也许就可判断这个集中比没有集中更有利于市场竞争。(二)潜在的市场进入;(三)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说,反垄断法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非常必要。因为经济非常复杂,无论从现实还是从发展的眼光看,竞争政策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整体经济利益都有冲突的可能性。(四)中小企业的并购,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小企业合并不但不会损害竞争,相反.还有可能促进竞争。根据这些有利的因素,应当对经营者集中豁免事由进行细化,使得执法和企业更具有可操作性。
由于缺乏反垄断传统,反垄断法的执行者需要的是更为细致的规定以及可操作性更强的理论指导,原则性的规定以及空洞的说教会显得更加不合时宜。国外如美国、德国长达一百多年的反垄断法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则和操作体系,这些都是我国可以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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