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 适应我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的实施意见》(南人综[2006]24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市直属35个事业单位124个职位;延平区14个事业单位16个职位;邵武市 17个事业单位20个职位;建瓯市 22个事业单位62个职位; 建阳市 14个事业单位64个职位; 武夷山市 24个事业单位124个职位; 顺昌县5 个事业单33个职位;光泽县 9个事业单位37个职位; 松溪县 4个事业单位6个职位;政和县 8个事业单位28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般工作人员514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
㈠招考对象
1、省内外具有普通全日制的研究生学历获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应往届的毕业生(含毕业生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或学历符合招考职位本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历为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
2、省内外具有普通全日制的本科以上学历获得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应往届的毕业生(含毕业生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或学历符合招考职位本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第二学历为国民教育本科毕业生。
3、普通全日制的本科以上学历获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应往届的毕业生(除职位简章明确外)户籍不限;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下学历应往届的毕业生(除职位简章未作限定外)须具有南平市辖区内常住户口(含毕业生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设招考职位仅用于2006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㈡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要求;
4、年龄35岁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职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单位《职位简单》公布的年龄要求为准。
5、招考职位的条件中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㈢招考职位和要求:请点击南平人才网址南平市人事局网站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㈠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至10月23日
㈡报名地点:南平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南平市八一路472号军分区天桥下),咨询电话:0599—8852732、8858072
㈢报名方法:
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凡在学校申请助学代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出具学校开据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相片4张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80元/人,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证明。
2.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登陆南平市人事局网或南平人才网址下载报名表格,根据报考职位条件填写好,连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及相片,寄至福建省南平市八一路472号市人才市场(353000),并于10月 27日前带上所需材料原件到南平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报名费可通过邮局汇款(收款人:福建省南平市人才市场,地址:南平市八一路472号,邮编:353000)。
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退还报名费。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
5、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于10月29日至31日,自行到“南平市人才市场”( 南平市八一路472号)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范围: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题型为客观题。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辅导班。
2、开考条件:招考本科以上学历职位,市属各有关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县(市、区)各有关事业单位和学校报名人数达1:1开考。市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大专学历职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低于1:3不开考;县(市、区)各有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大专学历职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低于1:2不开考。县(市、区)各有关事业单位中专学历职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低于1:3不开考。
3、笔试考试时间: 2008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分。笔试成绩将在南平人才网公布。南平市人才网址
4、笔试合格线依考试结果统一划定
5、笔试成绩将在南平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在2008年11月6日后到网站查询。
6、笔试考试地点:南平市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按照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1:3确定面试人选(因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在已确定面试时间的前两天下午5:00之前从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报市、县(市、区)人事局核准后,通知递补考生);不足1:3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面试前2天负责通知考生。
2、面试成绩。每个职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若本科以上学历职位有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该职位本科学历笔试成绩达合格人员中取前两名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为准。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以上方为合格。
3、面试组织。各招考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及时拟定面试方案,按管辖权分别报市、县(市、区)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市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或分专业归并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所属人事局确定。
4、面试须知。①面试须带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②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南平人才网站公布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信息。③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职位规定的面试时间的前两天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面试考生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有研究生和本科生一并参加面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计算)。
四、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1、同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参加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5、市属事业单位考生体检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考生体检由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组织。
五、聘用与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南平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分别报市、各县(市、区)人事局审批。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分别由市、各县(市、区)人事局和招考单位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3、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市、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4、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查看具体招考职位情况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访问南平市人事局或南平人才网。详情请咨询南平人事局调配科:电话:0599-8831137,0599-8852732。